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零部件和各總成的磨損、自然老化和汽車技術使用水平等原因造成整車性能下降,運輸成本增加,在從技術或經濟上分析已無繼續使用價值時應該報廢。汽車使用到一定期限后其性能會隨著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的增加而逐步明顯地下降,這是自然規律。決定汽車使用壽命的因素有:
1)汽車技術使用壽命
汽車技術使用壽命主要取決于汽車各個零部件、各總成的設計水平,制造質量和合理使用與維護方式等。汽車達到技術使用壽命后應進行報廢處理。良好的汽車維護保養可以延長汽車的技術使用壽命,但隨著汽車使用時間的延長,車型的落后,其維護保養費用日益增加,甚至是昂貴的。
2)汽車經濟使用壽命
汽車經濟使用壽命是指汽車在使用相當里程后,汽車磨損老化加快,維護和燃料費用增加,導致運輸成本增高,達到不經濟的壽命時刻。也就是指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獲得最大經濟效益的年限。一般汽車經濟使用壽命在30萬公里~50萬公里。
3)汽車合理使用壽命
汽車合理使用壽命是以汽車經濟使用壽命為基礎,考慮整個國民經濟發展、汽車運輸政策、排放對環境影響、不同類型車輛出勤率和節約能源等社會因素,制定出考慮實際情況的汽車使用年限。如新車型的出現,盡管老車型未達到技術和經濟使用期限,為獲得更高的運輸效率和經濟社會效益,也可以淘汰老車型。
所謂重慶車輛報廢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依照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輛。
黃標車:指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報廢車:指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依照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輛。
強制報廢車識別方法
達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規定使用年限的: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
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